碩士班一般生新生注意事項
1. 本所碩士班迎新由碩二學生主辦,訂於開學後舉辦。2. 一般生碩一時,導師生的分配程序如下: (1)新生報到分發導師生名單由學生自行選取導師(如附件)。 (2)本所採平均分配制,所辦依據收件時間排定導師(非指導教授)。 3. 碩士班畢業學分數最低 36 學分,若有至外所修課,申請表請至所上網頁下載 http://rpb117.nsysu.edu.tw/p/412-1133-13654.php?Lang=zh-tw 必修科目(3 科):
五科選二科的必選科目: (依據 105 學年度第 4 次所務會議通過)
(依據109學年度第5次所務會議通過,將契約理論改為選修,機制設計列為五選二之必選科目) 以上課程,若開設年級異動,將另行通知。 另外,本所其他必選:
4. 碩士班學生選取指導教授( 依據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指導教授選派: 論文指導教授應以本所專任、合聘及兼任教師指導為原則。若因專業領域或所師資不足,得 商請本校其他系所教師擔任,但學生需向所上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務會議通過始可。
5. 碩士班學生每學期修課以不超過(含)四科(不含書報討論、經濟成長理論、國際經濟學 ),不在此限。超修學分者一年級學生須由所長同意,二年級學生須由指導教授同意並 簽名者,超修單請於學生選課系統印出。 另外,依校方規定碩士班學生超修 15 學分以上時(不含 15 學分),除指導教授同意 外,須依學校規定 送系所主管核定,再呈送相關單位,以上修課事務,均應送一份影 本至所辦存查。 6. 經濟所碩士班學生至本校外系(所)選修以九學分為上限且需與經濟學門相關之科目,而認定標準第一年由所長認定;第二年由指導教授認定。外所修課單請至所上網頁印出。申請方式,每學期加退選結束三個工作日前,以書面提出當學期選修科目認定之申請,並於校方加退選結束前,依本所審核結果進行課程之加退選。未依規 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或審核未通過而仍維持該科選課者,不予列入本所之畢業學分數。
7. 獎助學金申請對象為碩士班碩一、二學生,開學後可至所辦拿資料填寫,資格如下: 獎學金申請資格: 第一學年:碩士班入學考試正取生前二名,順序以碩士班入學考試者為準,獎學金每學期第一名 3 萬元、第二名 2 萬元,但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獎學金之核發標準為其第一學期必修、必選成績在全班之前 30%;第二學年:由必修、必選學年成績前三名獲得。成績計算方式:三科必修科目成績各佔25%,二科必選科目成績各佔12.5%(修習必選2科以上者,取成績最高之2科)。獎學金每學期第一名3萬元、第二名2萬元、第三名1萬、第四名8千元、第五名6千元,獲獎者不排除申請助學金之資格,並舉行公開頒獎儀式。 本所獎助學金最新訊息請參閱下列網站 http://rpb117.nsysu.edu.tw/p/412-1133-13649.php?Lang=zh-tw TOEIC 測驗,分數達 750 分者,予以獎勵新臺幣一千元;分數達 850 分者,予以獎勵新臺幣二千元,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在就學期間,每人總申請金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本校政經系學生為本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預研生,其在校成績為該系前 40﹪,經由碩士班甄試 入學考試,錄取為本所研究生者,予以核發獎學金 3 萬元。獲獎者,若具前款筆試入學正取生前 二名之獎勵資格,僅能擇一獎勵,不得同時領取。 8. 為確保各位同學權益,跟同學相關的訊息,所上會以校方所發的 E-MAIL(@student.nsysu.edu.tw) 轉發相關訊息給各位同學,請各位同學務必時常檢查自己的 E-MAIL 9. 於 104 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修課規定中增列「入學研究生須依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實施要點規定,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為原則,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10.
附註:若有未盡事宜或修訂時,請以新的規定為原則。經濟所網頁:http://rpb117.nsysu.edu.tw/ |
附件下載:新生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