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中山大學/新光銀行 103年度建教合作獎學金實施辦法(申請延至5/30截止)
一、宗旨:新光銀行為培養金融從業人才,鼓勵學生敦品勵學、提早規劃個人職涯,特提供中山大學
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對象:中山大學商管學系暨資訊相關科系成績優良並有志從事金融行業之學生。
三、申請資格:大學部大三升大四及研究所研一升研二之在學學生。
四、獎學金名額:研究所暨大學部各乙名,共計二名。
五、獎勵方式:
1. 研究所每名每月新台幣5,000元,自103年7月至104年6月止,為期一年;大學部每名每月
3,000元,支領期間與研究生相同。
2.本獎學金得獎同學,於其畢業後若符合新光銀行工作規則所訂僱用條件且願意為新光銀行僱用
,新光銀行得優先任用,其培訓及職務分派悉依新光銀行員工任用辦法辦理。
六、申請程序:
1.申請期間:103年5月6日至103年5月20日止。
2.資料遞件:於申請期間內將申請表、資格審查表、學期成績證明各乙份及各項活動相關證明文
件送至社科院核辦。
3.資料審核:申請資料由中山大學獎學金審查小組審查通過並經學校核定後,送至新光銀行人力
資源部受理。
4.面試日期:103年5月28日於中山大學進行面試,相關程序及辦法另行通知。
七、本辦法自發布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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