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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國立中山大學/新光人壽 產學合作獎學金暨保證就業實施辦法

一、宗旨:新光人壽為培養保險經營人才,鼓勵學生敦品勵學,提早規劃個人職涯,提供中山大學
             學生獎學金暨保證就業機會。


二、申請對象:中山大學商管學系暨資訊相關科系成績優良,並有志從事保險行業之學生。

三、申請資格:大學部大三升大四在學學生及研究所研一升研二學生。

四、獎學金名額:研究所暨大學部至多三名。

五、獎勵方式:研究所每名每月新台幣5,000元,自102年7月至103年6月止,為期一年;大學部
                  
每名3,000元,支領期間與研究生相同。

六、申請資料:申請表、學期成績證明各乙份及各項活動相關證明文件(如下列附件),填妥後請
                  
於申請期間內送至社科院核辦。

七、申請時間:102年4月8日至102年5月3日中午12:00止。

八、權利義務:新光人壽保證本獎學金入選同學,得於畢業後進入本公司服務,為期半年以上, 惟
                   其
職缺任用依當時公司實際人力需求而定,並依公司人事管理規定辦理相關程
                   序。

九、申請學生名單由中山大學社科院審查核定後,送至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受理。

十、新光人壽於102年5月15日於中山大學管理學院2038教室進行面試,相關程序及辦法另行

     通知。

十一、本辦法自發布日起實施。

十二、4月29日(週一)上午10:00於管4073舉行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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