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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國立中山大學/新光銀行 建教合作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宗旨:新光銀行為培養金融從業人才,鼓勵學生敦品勵學,提早規劃個人職涯,提供中山大學
             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對象:中山大學商管學系暨資訊相關科系成績優良並有志從事金融行業之學生。

三、申請資格:研究所研一升研二之在學學生。

四、獎學金名額:1~2名。

五、獎勵方式:
  1、每名每月新台幣5,000元,自102年7月至103年6月止,為期一年。
  2、本獎學金得獎同學,於其畢業後若符合新光銀行工作規則所訂僱用條件且願意為新光銀
      行僱用,新光銀行得優先任用,其培訓及職務分派悉依新光銀行員工任用辦法辦理。

六、申請程序:
  1、申請期間:102年4月8日至102年5月3日中午12:00止。
  2、資料遞件:於申請期間內將申請表、學期成績證明各乙份及各項活動相關證明文件送至社
          科院核辦。
  3、資料審核:申請資料由中山大學獎學金審查小組審查通過並經學校核定後,送至新光銀行
          人力資源部受理。
  4、面試日期:102年5月15日於中山大學管理學院2038教室進行面試,相關程序及辦法另行
          通知。

七、本辦法自發布日起實施。

4月29日(週一)上午10:00於管4073舉行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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