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教務處  書函

                          公文電子郵件遞送日期: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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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中(104)教發字第03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隨文﹝副本不含附件﹞

主旨: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業經102.12.17第138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修正後全文如附件一。

二、研究生學位考試流程圖如附件二。

三、各系所辦理研究生申請暨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一)審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104年2月4日起至7月24日止,網址:http://selcrs.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2.asp或可由本校教務處首頁行政專區之「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教職員用)」進入,審核完畢並列印「學位考試一覽表」送交註冊組。

(二)舉行學位考試及畢業離校:

1、申請核可後,即可進行學位考試,各系所列印「論文考試成績單」空白表(如附件三),及「論文審定書」空白表提供學位考試委員評分使用。學位考試後考試委員應明示論文修訂方向及要點,做為學生修改論文之依據。「論文考試成績單」格式得由各系所自行設計,由各系所存查。

2、本學期結束前(7月31日),各系所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送達註冊組。

3、學期中畢業離校之研究生,依「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以簽領學位證書日期為計算基準日,得退還本學期所繳部份學、雜費(「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

(三)撤銷學位考試申請:

  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未能於7月31日前舉行學位考試者,必須上網申請撤銷,由系所登錄並列印撤銷名單送交註冊組。

(四)緩送名單(僅適用於修業年限尚未屆滿之研究生):

1、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者),因下列原因:1、尚未達系所畢業要求2、修習教育學程3、出國交換/研修4、教育實習。無法於次學期註冊日前(約9月中旬)畢業離校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

2、本學期論文考試已及格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次學期註冊日前(約9月中旬)通過論文審查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惟僅限緩送至次學期結束日止。

(五)考試無效:

1、因前開第四點第二款緩送之研究生,未能於次學期結束前(105年1月31日)通過論文審定者,該次考試無效。各系所需上網登錄並列印「考試無效名單」送交註冊組。

2、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日前(約9月中旬)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該次考試無效。各系所需上網登錄並列印「考試無效名單」送交註冊組。

正本:各系所

副本: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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