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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應修學分36學分

.修業年限一~四年,得延長二年

 

 
必修科目   112學年度以後(含)入學新生適用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授課年級
個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一上
財金與經濟資料計量分析 3學分 碩專一下
    總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下
    必選科目   統計系畢業之學生除外
商用統計 3學分 碩專一上
必修科目   110學年度以後(含)入學新生適用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授課年級
    個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一下
    財金與經濟資料計量分析 3學分 碩專一下
    總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下
    必選科目   統計系畢業之學生除外
 商用統計 3學分 碩專一上
 
    必修科目   107學年度以後(含)入學之新生適用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授課年級
經濟數學 3學分 碩專一上
個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一下
總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二上
計量經濟 3學分 碩專一下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下
    必選科目   統計系畢業之學生除外
 商用統計 3學分 碩專一上
 
    必修科目    102學年度以後(含)入學之新生適用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授課年級
經濟數學 3學分 碩專一上
個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一下
總體經濟 3學分 碩專一下
計量經濟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上
碩士論文 3學分 碩專二下
    必選科目   統計系畢業之學生除外
商用統計 3學分 碩專一上